中央三令五申抑制房价可天津连经济适用房价格都在涨,例如:名景家园,和苑小区后面开始卖的楼较前几天卖的几号楼均价涨了4,5百,总房款就涨了将近5万元,这与商品房距离越来越近了,还如何保障我们拆迁低收入居民的利益呢。 我多花了这几万块钱,得到的品质与实物是和同一小区的前几天开始卖的那几栋楼是一样的,根本没有分别。这是为什么,价格不能够跟商品房一样凭空涨的吧?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这已经不是建筑成本的问题了,因为是同一个时间段开发的!如果是无理由的,希望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商将我们多缴纳的房费予以退回。
尊敬的尤科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开发企业在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销售价格审批手续。截止到目前,您反映的名景家园、和苑小区这两个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尚未到我委申请办理销售价格审批手续。
另外,经向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了解,上述两个项目也未办理售房销售许可手续,属于擅自售房行为。因此,我委已建议市国土房管局对上述两个项目擅自售房的做法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规范。您也可以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或了解核实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