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团泊镇孟家房子人,现在南开大学读书。家里有父母,哥哥,哥哥前几年履行公民义务去军队当兵, 后来转为非农业,复原后没有稳定的工作,只有当时国家给的2万元,后就被村里认为是买断,现在团泊镇开发,卖地分的钱,农业户口可以100%分,而我哥却一分没有。
希望您能够提供帮助,那2万元能被认为是买断么?那2万元具体是什么钱?
万福来同志:
您好,我局优抚处同志多次电话联系您,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我们需要了解您兄退伍时因何政策转非安置?请您具体说明,或者到静海民政局咨询。
天津市民政局
20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