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
您好!
我想开据2009年收入证明请,我在2009年1月至6月是在校生。毕业后7月至12月一直没有工作(档案在市教委人才中心)。请问我的2009年收入证明应该怎么开?到哪开?谢谢!
郭瑞同志: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答复如下
一、要提供在校期间有否收入的核实证明。二、按文件规定,毕业后应以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实收入。
天津市民政局
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