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对天津市蓟县别山镇科科村宏伟水泥构件厂不分日夜的生产噪音已经严重到不仅仅是对正常的休息造成了影响,更甚至对老百姓的健康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其建厂的位置和科科村中学不到30米的距离,对广大学生的学习乃至身体成长有严重的伤害,因其与周边的村民为同一村生活,对他们的生产问题不好提出,何况村委会也对此问题采取不予管理的态度,任其肆意的进行生产,噪音之大无法睡觉和生活,学生的学习更加的产生伤害,该学校领导也是不予理睬,半夜正处于睡眠状态,突然就有震耳欲聋的生产噪音出现,难以睡觉,也是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请求尽快给予解决该问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蓟县别山镇科科村宏伟水泥构件厂生产噪音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蓟县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经查,该水泥构件厂位于蓟县别山镇科科村东南方向,2009年6月建厂,占地0.7亩,经营人曹东。该厂有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审批。其生产设备有搅拌机1台,压力机1台;产品为侧石砖等。生产时间为下午2:00后到晚7:00,偶尔到晚8:00左右,噪音是搅拌机和压力机工作时产生的。该厂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防治设施未建成,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厂下达了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通知书。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且验收合格之前不允许擅自生产。
天津市环保局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