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anny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已转到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处理,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
2010年6月11日
尊敬的“anny”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管委会十分重视,已责成房管局研究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提出的问题,按照天津市住房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3、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其中,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周岁、女超过23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人员(须在离异满两年后)、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如果符合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咨询电话:25990778、6321917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大港管委会
201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