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知道现在国家规定带薪年假为5天,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年,按理说应该是每年有5天带薪年假,可是公司说要根据公司安排才可以放假,公司在过年期间让我们多放了2天,等于是还剩3天年假,去年也是这个样子,说是如果要请年假必须根据公司安排,但是谁都知道,公司是不可能让放假的,去年的3天年假就这么不了了之了,请问我该如何争取属于我的假期呢?
还有就是公积金问题,应该是每年7月份调整公积金,可是我公司以我们是困难企业为名不给于调整,请问我该找哪里呢?
工资问题也是,我们现在工资是1100(我是大专生),抛去保险公积金最后所剩无几,也就800多元,但是现在公司再招人最低是1200元,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调整工资吗
我觉得做为一个国企来说不应该对员工这样,什么待遇没有,防暑降温没有,煤火费也没有,请问,这是必须该发的吗?
请您帮助我解决一下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未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因监察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专线12333。
公积金的问题,不在人力社保局业务范围,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岗职工防暑降温费等待遇,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