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的父母在红桥区辰昌路佳园北里小区住,在这里,众所周知,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属于精神分裂症。每天从早到晚在人口密集的佳园北里小区四处乱窜,大呼小叫,精神恍惚,很多老人和小孩都会不时的下一跳,严重扰乱了大家的生活,而且对小区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向居委会反应,无应答。
据了解,小女孩有监护人,但是也不管,每天早上放出来,晚上收回去。孩子还小,希望政府部门应该起到一定的社会责任,在天津市妇女儿童的相关救助法规下,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让幼有所养,让小区的居民得到安宁,让社区更加和谐。
尊敬的海先生: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经我街了解,该户目前居住在佳园北里平房东院。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此地不在我区管辖,建议您到北辰区有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解决,同时我街将协助您联系北辰区有关部门,迟早解决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红桥区双环邨街
20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