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东区长:我是大直沽文华里居民,14号楼2门一居民自养鸡鹅扰民,破坏环境,距大直沽街政府近在咫尺,我们多次反映无人过问?难道这种挑衅政府法规就真的被政府许可吗?请区长大人明示!
尊敬的江宁根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环卫局协调处理。区环卫局监察队已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找到该饲养户,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现饲养户已自行进行了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