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卫生局的同志:
您好,关于甲肝疫苗您的回复如下: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的通知》(津卫疾【2008】335号)和《关于做好将甲肝疫苗纳入天津市免疫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09】20号)文件内容,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甲型肝炎的预防控制工作,更好地保护我市儿童身体健康,将甲肝灭活疫苗作为第一类疫苗纳入天津市免疫规划,并自2009年1月起实施,其接种对象为规定实施时间起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各剂次月(年)龄的儿童。(甲肝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2剂次间隔≥6个月。)如儿童在我市启动甲肝疫苗纳入一类疫苗时,已超出免疫程序规定年龄,可自愿自费接种甲肝疫苗,不接种不影响儿童入托入学。
其中:
2009年1月起实施,其接种对象为规定实施时间起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各剂次月(年)龄的儿童。(甲肝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2剂次间隔≥6个月。)
我家宝宝2007年3月出生,18月龄为2008年9月,24-30月龄为2009年3月-9月。
这样看,按规定是不是这样理解,第1剂次已超出免疫程序规定年龄,可选择自愿自费接种,第2剂次符合规定实施时间起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各剂次月(年)龄的儿童,符合免费疫苗免费接种条件。可以到指定医院进行免费疫苗接种。
您看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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