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父母在河东区临池里有一处公产偏单,为当年东站后广场改造后分配的住房,房本面积73平米,其中有私产15平米,其余为公产。
最近想把公产部分的产权买下来,联系了所辖的房管站,答复是“不能买产权,曾经有几户交钱买过,但是上级部门没有核发私产的房本,所以将钱退了”。
麻烦相关部门解释一下,为什么该房不能购买产权?
王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