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土房管局领导:
您们好!
我于2006年购买了天津弘泽建设集团位于南开区灵隐道英俊名邸1号楼的一套商品房。2007年11月8日办理了交房入住。因弘泽集团一直未办理初始产权登记,导致1号楼200余户业主始终未能办理产权证。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于2008年制定的有关文件,为入住满2年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我们想知道我们小区1号楼是否已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可直接办理产权证?
王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