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相关部门,自2009年3月物业突然撤出后,小区垃圾和照明,以及安全成为居住在小区业主关注的事情。后经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协调,2期业主付费解决了垃圾问题。但小区照明和安全问题成为头疼的事情,我们找过有关部门,也向有关媒体反映,都无结果。国庆60年大庆和2010年春节,我们都是在黑暗中渡过,晚上老人、孩子及女性很少出门,成为困扰我们的心病。我们真诚的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巩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成果的基础上,为民所思,创建和谐社会,帮助我们解决小区照明问题和物业管理的问题。
期盼。
尊敬的杨金栋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回复,办理情况将很快以二次答复形式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0年5月23日
您好!南开区房管局现就您的问题进行回复:经了解,我市一般小区照明管理方案分为两种。一是由开发建筑单位交付路灯管理所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开发商未交付路灯管理所的,由业主自行缴费维护管理。该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应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筹备组建业主委员会,在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