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对退休人员的存档费能否改在从退休金里面扣除。
前些天我为姐姐在和平区劳动局缴纳退休后的存档费(她因为有事不能亲自前往),结果我也有事耽误了几天,姐姐非常着急,催促我说要是5月份不交就要停发退休金了,我回家一看《协议》上面还真是这样写的。每年到了这个月份就要提前想着这事,我觉得一旦忘了就要停发,这钱扣得有些冤。我在想现在从社会退休的人年龄还不算太大,如果再过20年这拨人就70多岁快80了,腿脚不利索了等着儿孙们去劳动局交纳不是更勉为其难了吗,在柜台上我交钱的时候对工作人员说了,旁边许多人都赞同我的观点,大家纷纷都说“从退休金里扣多省事啊,像现在这样每年来这交钱要是忘了还麻烦了”,工作人员说“你们和我说没用,我们也不能觉定这事”。所以我想借用这个平台向劳动部门负责同志提出这个建议,可能您会说这不是同一笔钱,是不同的部门,走的不同的帐,没有办法合二为一。但是不管几笔帐,几个部门,如果能够本着以人为本,政府部门确实想着“为人民服务”这个问题在网络如此发达,各种软件如此快捷方便的当下应该不是问题,甚至我们的政府部门是不是考虑这几十元的存档费就不要收了,退休人员的档案对于退休人员本人来说本来价值也不大了。我的建议不知是否合理,但是希望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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