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19日
张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目前我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范围是: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根据《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0]115号),离异人员在离异满两年后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如果您收入、住房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到户籍地所在区房管局提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