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红桥区民畅园的居民(经济适用房),前几天,刚拿到新房的钥匙。在办手续期间,我们缴纳了一年零半个月的物业费,还有垃圾清运费5元/平方米,另外还收取了200元服务费,我想请问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说物业费1.2元/平方米(高层),以及收取我们垃圾清运费5元/平方米和另外200元的服务费是否合理?
等待您的答复,谢谢!
梁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