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津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领导:
我工作在西青区,由于去年办理了限价房购买证,到今年的5月30日就到一年了,也没有买到房子,就作废了。西青附近一年了一个开盘项目也没有,即使买了其他区的房子,也无法居住。我想问:(1)西青附近近期有没有开盘项目。(2)以我的身份办的限价房证,如果作废了,以我爱人身份再办可以不可以。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
肖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期,西青区没有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
二、根据《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0〕115号),申请人在有效期内未购房的,其《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作废,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01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