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遇到一个解除合同超过60天的,需要办理退工退档的事宜,请问该人员的退工已经在工作单位所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完毕,迟于60天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其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不予接收该人员的档案,告知“解除合同超过了60天,不能办理了”请问各位领导该事情如何处理?有什么补救措施吗?很急!
先谢谢各位。
尊敬的徐庆云:
您好!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和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月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