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肯德基小时工的用工性质,肯德基很多门店都招募本身有工作或在校学生同时在肯德基兼职的小时工,每月不上任何社会保险,按小时支付工资,这种用工性质是否属于“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里面提到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否应该执行每人每小时8.8元的工资标准?
如果属于上述“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话,肯德基现在的小时工资远远低于8.8元的标准,该如何维权?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非全日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自2010年4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调整为8.8元。
在校学生如高中生、全日制大学院校的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范畴,故他们在肯德基打工,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如果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肯德基的小时工资低于8.8元,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或到劳动监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