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国外出差期间由于孩子早产,在国外生了孩子,请问这样的问题可以享受医保和生育津贴吗?她是第一胎完全符合国家的标准,谢谢!
尊敬的杨洋;
您好!天津市的医保和生育政策目前只允许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安置人员在外省市选定的医院中发生的医疗和生育费用才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在国外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