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限价房申请标准中条款内容模糊的问题
关于限价房收入的说明,可以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找到市民政局的答复为:收入为上年度工资总额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平均月工资总额。
http://ms.enorth.com.cn/system/2010/04/20/004638268.shtml
请问:
1.上年度工资总额怎么算?现在是2010年5月,上年度是指2009年1-12月?还是2009年5月-2010年4月?
2.请尽可能详细的说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指的是什么?3险1金或5险1金吗?还是只有保险不包括公积金?
近期,我专门去了趟南开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他们说审核收入归街道办事处管,我又到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当前工资和缴保险的基数取数值较大者乘以12个月来跟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作比较。
请问:
3.到底是按照市民政局所说的执行还是按照街道办民政科的说法执行?请给出一个让普通老百姓都能自己计算出来的方法。
我们夫妻二人都是大学毕业从外地来津工作的,都是集体户口,在本市没有其他亲属,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都是通过中介或上网租房子住(没有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请问:
4.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怎么办理?让房东给出个书面的证明吗?
我们属于地地道道的夹心层,不同的计算收入方法直接会影响到我们是否有资格申请限价房,请相关部门的领导们对以上问题逐一答复。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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