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硕士毕业后落实了天津一家单位,单位解决户口问题,两年之前已把户口放在单位的集体户口里面,将档案放于人才市场,该户口应属于单位集体户口,目前我们没经济实力,但又面临小孩落户压力,导师对我较好,导师有多处房产,所以我协商将我对象户口放在我导师的房子下,导师及家属欣然同意。请问这种从单位集体户口变成个人户口的办法能否实现?
如果这种方式不能实现户口挂靠,我还有什么方式挂靠户口?
尊敬的高成耀: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5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