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芒查郡小区的业主,小区6号楼1层的业主私自在草地上搭建小院,经小区物业和城建多次劝解小院依然搭建在小区的公共绿地上,并且挡住了居民的通行,请当地政府为百姓做主,绿地属于整个小区的业主,这种私搭乱盖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业主的利益了。多次向政府反应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请执法部分适当时候采取强制手段阻止这些破坏小区环境的无德业主。
另外,小区内13号和15号楼的业主把一楼的阳台打通,城管下了整改通知后至今没有恢复原状,我想城管应该更加完善自己的职责,下了整改后就不再理会,那有任何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区房管局调查了解情况。区综合执法局与区房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该小区6号楼1层业主私自搭建的小院已被拆除,现公共绿地上堆放的是该小院拆除后的剩余材料。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已经于芒果郡小区物业部门取得联系,请物业部门对堆放在绿地上的剩余材料进行清理。芒果郡13号楼一楼业主确实存在拆改问题,经与建筑施工图核对,属于不允许拆改部位。区房管局将与物业公司及产权人沟通协调,要求其恢复原状,如经复查仍存在违规拆改现象,将按法律程序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