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农业户口,于2002年来到公司的(当时公司名叫A,现公司名称为B公司),来到公司后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在2007年时,公司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转为劳务外派合同,当时给我签的是空白合同,没有跟我本人做任何的说明。今年4月30号,突然跟我说要终止劳动合同,只付给我工龄赔偿金,对于社保部分的赔偿不予支付,我想知道如果要求公司给我五险一金的赔偿,能否做到。
尊敬的张飞: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