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四月购入五菱轻型封闭货车,4.29日在给客户送货途中(静海独流)被扣,因没有营运证罚款3000元。我公司属于商业销售单位,不经营运输。后咨询运管处告知市内六区可以不办营运证,请问同样属于天津市为何两种政策,请问我该怎麽办?咨询电话?
我又问河西运输所,还让我们到工商增项,我们又不是专门的运输企业,只是给公司自己的客户送货。怎麽办?请告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