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以来,宝地城区南城路上行驶诸多大型拉运沙石料的货运车辆,这些车辆严重超载,货物没有遮盖,司机野蛮行车。其后果众所周知:对城区道路造成严重损坏,货物撒漏严重,时常造成交通拥堵,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群众意见极大,请问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对这些车辆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进行管理,如果按法规进行管理的话公路、交警、综合执法均有执法权和法律依据。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个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个保障,希望有关部门从以人为本的高度进行管理行使本部门的权力尽本部门的义务吧!
尊敬的"英姿飒爽"网友:
您好!您所询问的关于"大型货车无部门管理"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区治超办已经对城区内超限超载的车辆采取了治理措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