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学校毕业,一直没有工作,前不久,我从街道社保中心了解到自己可以交养老保险。我办理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并补交了前十年的保险费,我属于个人参保人员么?如果我出国定居,所交的钱会全部退还么?如果我参加工作,单位给交养老保险,可以续接么?有关这方面的政策文件我在哪里可以查阅复印?谢谢!
尊敬的杨志远:
您好!在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属于个人参保。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个人参保人员就业后应当通过用人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相关政策法规可以通过天津市劳动保障网进行查阅。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