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91号)和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建设标准的通知》(津卫社【2004】343号)文件要求,打破一村一室的格局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标准要求为: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人口在2至3千口人的较大村街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小村2-3个设置1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六室”独立分开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较少但地处偏远的村可独立设站。武清区结合实际情况规划建设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441个,将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从2008年开始建设,分三年完成,目前已建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300多个,2010年是最后一年。
建成后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双重职能,既为辖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同时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18项公共卫生服务。相比以前的村医个体诊所,从环境上有了很大改善,规范了医疗流程和收费标准,确保了医疗安全,使老百姓得到了一定实惠。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情况下,也会给群众带来一定不便,请原谅。
武清区卫生局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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