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目前儿童的医疗保障政策有哪些?儿童门诊医疗费都得自己负担吗?近期有什么新的保障政策出台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09年,我市颁布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儿童门急诊费用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部分医疗费用按照30%的报销比例报销,医疗机构限定于一级医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住院、门特费用18万以下,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另外,考虑到学生儿童群体的特点,我们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中规定对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3000元以下报销80%的标准予以报销,不限定医院级别,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报销。近期暂无学生儿童医保新政策出台。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