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红桥区三条石大街万通上游国际尚都家园。在10年的1月份我将居住小区地下存车库乱收费的情况(开发商在规定的1.8L以下排气量300元的基础上,物业公司再多收取80元/月管理费,合计380元/月)反映到了红桥区物价局法制科。该科李科长积极为群众协调解决,上班调查下班走访,最终,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方式,使百般无赖的物业公司和地产开发公司不得不在法律和国家规定下低头。
百姓群众在李科长的认真工作下赢得了合法权益,使得本小区的开发商(泰达万通房地产)和物业公司(万通鼎安物业)这表面是两家的公司,实际就是一家两名的公司,将存车费的1.8L以下/300元/月,减至1.8L以下/220元/月,物业公司收取80元/月管理费,合计300元/月。
我在此代表本小区的部分租用车位业主,感谢红桥区物价局,和法制科的李科长及其同事为此案件调查工作的付出!
尊敬的蓝岚: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为群众排忧解难。
红桥区物价局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