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劳动节,清明节,都不让歇,也不给3天工资,说以后倒休,1天顶1天那样歇。国企这样办对么?
尊敬的王刚:
您好!劳动节、清明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安排加班,应在正常支付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倒休的形式进行补休。如果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职工应当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热线1233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