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新春花苑的一名业主,在全市大干300天,整顿市容市貌之际,我小区17门一楼一户居民,顶风违规,擅自占据公共用地,搭建小院。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不作为,该住户距离小区物业楼不足5米,小区物业视而不见。作为业主,我小区目前尚无如此私搭乱盖现象,如不加以制止,既不符合市委市政府要求,也会对小区居民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形成普遍现象,今后治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望红桥区政府能尽快将此问题解决。
本人4月22日曾与红桥区综合执法局联系,该局让我与街道办事处联系。114所查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故通过此渠道反映此事,希望尽快解决。
尊敬的新春花苑业主:
您好!经与相关部门了解,有物业的小区私搭乱盖问题,必须先由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然后执法部门才能下达执法文书,最后才是施行强拆。目前,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否则区执法部门不能直接进入有物业小区进行执法。
红桥区政府办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