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您好;近期国务院提出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这一政策提出多数城市已经得到有效的落实,请问我县能什么时候落实?我县的房价与我县人们的收入水平相差甚远,请县领导们重视,遏制在我县炒房的人。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暂未出台具体政策,国务院的精神应由金融部门具体落实。房价按市场需求由开发商自己定,我县将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缓解群众购房需要,以此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
宁河县建委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