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收养的孩子,有独生子女证。我父亲是农村户口,但村里不发放每月120元的独生子女补助给我父亲,理由是我是收养的,不是亲生的。这样对吗?符合规定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计生委了解情况。根据《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奖励范围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第一条三项第八款规定:“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所以“夫妻婚后未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列为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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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