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现在我区已经实施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提升。温总理要求义务教育的教师工资要和公务员持平,请问以后的工资调整中教师的和公务员的会同步、同幅度的调整吗?还是会象以前一样分成不同的档次?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向区人事局了解情况。据了解,我区的公务员及教师等事业编制工资相关制度均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的工资制度执行。以后的工资调整方式,需根据市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