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开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私产房买卖手续时,被告知计税价格不能按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也不让评估,由他们计算计税价格,结果把我要买的房子计算到每平米超过1万元,税率由1.5%变成3%,我买的房子是1984年建的王顶堤地区公产房(自买产权),有的买房户是通过中介办理的计税价只有8千多,这样计税合理吗?有没有具体标准执行,为什么不公开?请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无房户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私产房屋指导价格用于核定私产住宅交易时的申报价格,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交易当事人缴纳税费的参考依据。
此复
201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