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忠文”网友: 您好!为促进设施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2007年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关于印发天津市种植业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农委【2007】89号、津农财联【2007】69号),对全市发展设施种植业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蔬菜设施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一是新型节能日光温室,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20亩以上,砖墙、钢骨架结构。(复合墙体及骨架)的温室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7000元。二是普通温室,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2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4200元。三是钢骨架(复合材料骨架)塑料大棚,当年集中面积达5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2500元。四是普通塑料大棚,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5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1200元。 如还有疑问请与县农委副食品科或县农业局蔬菜站联系,电话分别为68612051、28942100。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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