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在天津市河西区购买一套非居住用房,卖方是我多年的好友,急需现金,我们在签署了自拟的房屋买卖协议后,我支付了对方80万的现金,对方非常感谢,也很认同此事。后来,我听中介说,要买卖的话,需要将房款打入房管局的监管帐户,否则无法过户,请问如果双方出具付款证明,能否直接过户?另外,如果不行,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办理?
lawsir001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