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07年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对广大市民最关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和补偿金额的确定,新《规定》出台了全新的补偿办法。
按照新《规定》,补偿金额将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而以前拆迁居民的住宅房屋也实行货币补偿,但金额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安置补贴金额。
请问:我市目前各地的拆迁,是执行此规定吗?
刘文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