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很多村民家中都按有太阳能热水器.其实这一举动不仅方便了村民,并响应国家号召实行绿色环保生活.
可是在最近军粮城杨台村拆迁中,均未给予补偿.
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请给予回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内容如下:
按照拆迁政策,居民家中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不予补偿。居民在还迁楼房时,所选楼房每套房屋补贴热水器款2200元。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