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公司有一个员工的情况如下:现年57周岁,93年开始上的养老保险,医疗险在国家开始有的那年开始上的,外地人员,92年到天津自谋职业,之前在吉林一家国家机关上班,干部级别,上班之前有五年的当兵史,
咨询事项:
1、到退休年龄医疗不够25年,可以有什么方法可以使他退休后可以享受国家的医疗待遇
2、他以前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工龄可以做等同认定吗?
3、他以后想在天津领取养老保险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就此问题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