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1年补装的暖气,供热部门属于津安热电公司,我住在越秀路街,现在单位退出,为退休工人补报当初的暖气初装费,可是已经丢失了,我想问问,我现在通过什么部门,需要什么手续补办?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尽快协调解决(因为单位报销是有时限的)
尊敬的举起右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4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请下周携带房本,到所属供热收费站办理相关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