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本人是2005年左右将户口由一家国企转入南开一家私营电子企业的集体户口,又在2007年在双街镇双街新家园购置商品房一套(非一次付清),请问能否将户口转入房屋所在地?我妻子也有同样的问题,她的户口在河东的一所大学里面的集体户口。(我是双街镇一个村子的人,我妻子是蓟县人)。
另外再麻烦问一下?
我们村计划要拆迁?请问我们的户口是否可以落在我们村子里,同样享受拆迁补偿等?
多谢了!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4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您已入住所购房屋,按照有关规定,您夫妻二人可将户口迁入现住地。拆迁补偿问题,建议咨询其他相关单位。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