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住和平区山西路一心里12号,现户籍所在他。因丈夫生病二次住院手术为支付医药费用,2003年万般无奈之下出让了居住权,至今居无定所。我丈夫2007年办理了病退手续,我也于2008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现在仅凭两人退休费共计2300元维持生活。
现在房价越发高涨,租房也十分困难了像我这样无房户能否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高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