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本人是属于人才引进于2004年落户于天津,在我市企业已工作5年,并且已有私产住房,我爱人的户口现在甘肃,我想将她的户口迁过来,想知道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资料,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4月9日
尊敬的陈洪亮: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爱人可携带您的学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婚证等材料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