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00年在双街镇柴楼村买的平房,前年拆迁后只给了我房子的面积院子没有给我算平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交房时村里又强迫我们外村在那买房的拆迁户交付一年的物业费,这点不知是否合理?还有我还迁房建筑面积为95.76平方米,使用面积为71.98平方米,公摊在24平方米,我有个朋友在柴楼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89平方米,使用面积也在71平米,我怀疑村里给村民的还迁房多算了面积,不知这点能否核实一下,谢谢。
张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