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红旗路赛德广场从第一期业主全部进住已经9年。第二期业主全部进住也已经6年,按照旧的物业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该牵头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公司始终没有履行法规规定,至今没有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新的物业条例颁布后,街道也未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请国土房管局责成物业办协调解决,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王庆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