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齐家庄干了好几年了,一直工资也不多.4月1号我看了天津新闻以后,才知道咱天津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是我们这的工资连标准的一半都达不到.我希望有关部门关系一下普通农民的生活吧!
尊敬的“李忠新”网友: 您好!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网民是上述劳动者,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月工资低于820元,或有其它劳动用工问题,可直接向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投诉、举报(要求提供用人单位情况),联系电话:022-28942063。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