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办理限价房购房申请的过程中遇到一个问题,难以解决,特咨询以求帮助。
我是天津市集体户口,个人名下无房产,借助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政策,欲购买限价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但是,办理限价商品房购房申请时,工作人员要求提供集体户口住址房产的相关证明,而我单位集体户口住址房产产权不清晰,我无法拿到相关证明,也就无法继续办理购房申请。我现在居无定所,生活很艰辛,想购买限价房,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关注!
王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会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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