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原在解放南路上的一商对外储运公司,现把地卖了,迁至到大毕庄那,厂子还有,还算景气,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现在到手工资只有100多元钱,(扣除保险,和其它)我父亲在几年前有病,(半身不遂)办病退了,
可现在工资太少了,没办法吃药治病,我们能吃低保吗?还有可以找有关部门,能拿到天津最低生活保障金吗?我们也找厂里去就给几百,可我们也不能月月去,可不可以找有关部门给予协调一下呢 ?看看还有其他办法吗?感谢政府部门(我母亲退休800多元)!
张琪同志:
您好,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30元(家庭月收入总额除以家庭成员人数),如果您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不足430元,则可以申请低保。月人均收入在431-530元之间的家庭,且生活确有困难(例如患有大病重残)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特困救助。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在431-530元之间,但家中无特殊困难的,属于低收入群体,不能申请特困救助,可以申请享受物价补贴。请结合您自身的情况,到街道具体咨询相关政策。
至于您咨询中提到的您父亲原单位工资水平过低的情况,请您向您父亲原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单位反映。
天津市民政局
20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