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单位当初承诺五险了。现在没有落实,怎么办?
2.单位说,医保可以几个人公用一个,这是对的么?
3.现在对以上两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社会保险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当依法享受。对于单位未签合同,不上保险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或到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其他险种,谁参保谁受益,您提到的几人共享一份医疗保险属骗保行为,您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3030960。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4日